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人社规〔2024〕39号)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相关规定,现将喀什经济开发区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如下:
喀什经济开发区符合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31日
初级40元/人,中级80人/元。
10月—12月期间有序召开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具体评审时间待定。
符合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登录“喀什地区职称评审系统”(ks.xjzcsq.com)进行申报;各企(事)业单位在申报时间截止之前将材料审核推荐至评审机构,逾期不予认可。
申报人在填报评审材料时,须认真准确填写各栏目,相应佐证材料应上传正向、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因漏传、错传、未传、材料无法打开等,一律视为没有相关资料,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人未通过审核的,根据修改意见完善材料,并于退回后2日内修改提交;提交评审机构审核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注册、申报。
参加喀什地区和自治区评审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材料审核。职称申请材料经各用人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逐级审核完成申报。
各企(事)业单位注重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审核,用人单位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提交;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专家)评委会、喀什经济开发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注重任职基本条件的审核。各级各单位要明确审核任务,严格把关,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依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39号)要求,按照各系列(专业)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行“评聘结合”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用人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
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严格政治标准。各推荐单位要严把政治审查关,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表现、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支部)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如实形成《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明确政治、廉洁、工作等方面的行为,确需审查的经相关单位审查无异议后予以书面推荐,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坚决不予推荐。
(三)强化国语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喀什地区党政机关、教育医疗、新闻媒体等领域工作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率先达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行业部门自定标准的按现有行业标准执行。申报人须上传普通话合格证书,(暂未取证可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查分验证截图),对国语水平不达标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做硬性要求)。
(四)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要求上传2021-2025年度继续教育专业课及2022年之后公需课以及补学的公需课和专业课的合格证书须从系统获取,其余年度手动上传。符合免继续教育培训的在继续教育栏上传免学审批表(附件5)。
(五)全面推行职称“盲评”。申报人工作总结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姓名、现工作单位及个人照片,系统内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信息现工作单位及个人照片必须进行遮盖处理。凡因个人信息处理不符合要求在评审期间专家发现申报人信息,按故意泄露个人信息作弊处理,给予该申报人评审“不通过”的结论。
(六)坚持公示公开。坚持两公示、三公开。申报前单位公示、评审结果公示,评审条件公开、评审程序公开、任职文件公开。
(七)评审纪律。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列入平台黑名单库。
(八)强化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简化优化申报流程和服务,做到“信息多跑路、人才少跑腿”,实现在线申报、在线审核。
附件:
联系电话
喀什经济开发区业务咨询电话:0998-2565363
网络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991-3193501 0991-3193615
喀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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