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昆仑特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喀什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持股100%,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特种汽车制造和经营管理团队,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市场化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总经理1名
二、选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
(二)优化配置、竞争择优原则;
(三)人岗匹配原则;
(四)双向选择原则;
(五)坚持全过程监督的原则。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忠实地执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及股东的利益,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
3.熟悉现代企业的组织运作模式,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知识与经验,具有战略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法律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长;
4.有战略思维和创新思维,具备较强的企业发展规划设计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有市场认可、公认度较高的成功任职经历;
6.有健康的身体和职业心态,心理承受与调适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复杂环境,胜任繁重工作。
(二)岗位职责
详见《新疆昆仑特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市场化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岗位表》。
(三)任职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或者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经历;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质;
4.具有同层级或同等规模企业同层级的岗位任职经历或者在下一层级岗位上任职二年以上;
5.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6.凡存在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不适合担任国有企业高管人员情形的,不得聘用为职业经理人。
7.优先考虑具备汽车整车生产资质及相关管理经验者。需擅长以下领域:特种汽车业务战略规划;国家特种车辆生产资质、环保法规与行业政策研究;新能源特种车辆制造技术创新;定制化生产流程优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测试与认证体系构建。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与战略远见,能精准把握特种汽车市场发展趋势与竞争格局,及时调整市场策略,拓展市场份额,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回避条件。终须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机关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近五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7日—12月19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均可通过喀什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kstq.gov.cn查询公开选聘岗位等情况。报名邮箱:kszsgs1@163.com,并按照要求上传报名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汽车生产制造有关资质证书等。
3.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等情况的,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面试。根据应聘职位,重点测试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能力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演讲和现场答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四)组织考察(背景调查)。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查阅档案、调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重点考察入围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实、教育信息核实、执业证书/资格核实、个人信用查询、工作履历核实、工作表现评价等情况。
出现以下情况的取消资格: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或严重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或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或被列入全国行贿人信息库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上一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五)初步确定聘任人选。根据背景调查(组织考察)情况,初步确定拟聘任人选。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该职位的选聘。
(六)聘用签约。在拟聘用环节中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由公司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等系列相关法律文书。
五、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管理。聘期三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任职务。任期考核合格者可连聘连任。
(二)薪酬待遇。按照地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履行报批程序后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审查、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8-2959005(喀什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工委〉)。
七、本公告由新疆昆仑特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2569969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开科创中心总部基地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