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什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为完善喀什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喀什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现就第五批次公租房开放申请,请有需求人员按要求填报后提交城东中心审核。
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5日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2号楼1608室
联系电话:0998-2300280
附件一:喀什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和承诺书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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