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片区2026年市政公共设施维修服务项目(控制价约170.7万元)、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片区2026年绿化环卫管护一体化服务项目(控制价约418.9万元)招标工作,需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现将征选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质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已登记的本机构从业人员,代理机构符合国家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二、信誉要求
1.未处于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中国、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公布暂停执业或其他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招标代理机构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4月至今)已完成相关项目招标业绩至少两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和项目招投标代理合同、投标保证金退还转账凭证)。
2.近两年,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三、机构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具有专业的招标业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较丰富的项目招标业务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接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2.招标代理机构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服务期限
从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招标资料备案签发全过程,服务期内实行动态管理,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耽误项目招投标工作进展。在服务期内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职业准则等行为的代理机构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选定代理机构100万元以下报价比例×100万元)+(选定代理机构100-500万元报价比例×项目中标价去掉100万元),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人支付。
六、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本项目配置的团队人员名单、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同类业绩汇总表、信用证明材料等;
2、近三年(2023年4月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招标业绩至少两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和项目招投标代理合同、投标保证金退还转账凭证;
3、近两年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具备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的报价表(分别报送100万元以下取费比例、100-500万元取费比例);
6、报名资料真实性的声明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以上材料以正式签发(签订)日期为准,人员均为本机构从业人员,装入密封袋加盖公章。(若发现报名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选取流程
报名资料提交后,我中心对报名代理机构进行评选,评选围绕业绩、报价、专业能力、办公条件、信用合规状况等五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分结果经会议研究后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结果将在喀什经济开发区官网进行三个工作日公示。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异议方须以实名方式进行举报,以便后续答疑,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八、递交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4日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2号楼16楼1615室
联系方式:15199898741;18699871911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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